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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
浏览:100 发布日期:2018-11-05 02:44:14

一、政策依据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

1、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
2、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
3、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
4、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5、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
6、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企业不少于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7、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
8、企业两年内(指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4.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三、扶持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程序: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和相关表式请在省工信厅网站 “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
(二)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重点领域、基本条件、《管理办法》规定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指导推荐企业通过“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在省工信厅网站 “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及时间请各地于2021年7月23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推荐操作,并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报送我厅(邮寄地址另行通知),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