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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浏览:100 发布日期:2022-08-29 14:00:31

(一)、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


4、实质审查。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二)、专利收费标准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6、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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